被告敢出庭再说吧,很多民间借贷案件中,由于被告人放弃出庭与申辩举证的权利,法院只接收到来自原告一方的证据。一般借这样的钱的,恐怕欠的不止这么多,累积起来就不少了。还钱的时候也会有先还利息之类的手段,最后总利息肯定不会少另外,这种放贷公司未必一定会用法律途径,有不少擦边球的,找些流氓三天两头骚扰你,也不动手,就在你家里公司里坐着,你报警他就走,一直施压,人总有受不了的时候,如果被告没到场,我会让他签署诚信诉讼书后,相信原告。如果原被告都到场了,我会听取双方的辩论。如果争执不下,我会倾向于愿意相信原告,因为金额很小,可以接受现金的说法。但是话说回来,你自己借了6000写1万,这种行为指望法官能火眼金睛吗,准确的说年利率超过36%不受法律保护,24到36之间属于双方协商区间。打错了,写10000的借条。
那不就行了么,你胡搅蛮缠什么东西呢事实就是这种情况下债权方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获得高额利息。
法官其实心里清楚的很,他会让写诚信诉讼书,然后相信原告。但是金额大了就没用了,真蠢到借了5万写10万的人,你让法律怎么保护?
现在借贷公司聪明着,你借10W,直接银行转15W进你账号,写15W借条,然后压你去银行把钱都取出来,把5W当利息,手续费。兄弟,搜索一下套路贷。
所以呀,你还只是个法学生。有司法实务经验吗?实践中和课本里,天差地别。